至美会员积分奖赏计划
1.积分奖赏:
* 珠宝钻饰(黄金及铂金货品除外):
消费人民币1元即可累积1分,不足人民币1元金额将不计算在内。
* 黄金及铂金货品:
消费人民币3元即可累积1分,不足人民币3元金额将不计算在内。
*积分以实付金额计算。
2.所有积分有效期为两(2)年(自销售开单日期起计),有效期届满则自动清零,恕不作另行通知;
3.积分不可转让,只适用于中国内地至美会员兑换礼品;
4.请登录金至尊VIP积分时尚商城:http://vip.3d-gold.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(400-889-9929)可以查询会员积分余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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